(一)负责对校区师生员工进行国家法制、国家安全、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保卫工作的宣传教育,增强师生员工法制观念、政权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,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。
(二)做好动态信息工作,严防国内外敌对势力、非法宗教势力、邪教组织、民族分裂势力对高校的渗透、煽动和破坏,及时处置各种不安定因素和突发事件;协助国家安全、公安机关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。
(三)建立健全校区治安保卫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文件,并贯彻执行。
(四)及时调解处理学校内部治安纠纷,维护校区公共场所的治安秩序,依据有关规定对扰乱校园秩序的人员进行处理,对校区有轻微违法但尚未构成犯罪的人员进行帮助、教育。
(五)检查落实校区安全保卫责任制和安全技术防范措施,积极预防校区盗窃、破坏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。
(六)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校区发生的刑事、治安案件,治安灾害事故和其它严重危及治安的情况;保护发案现场并协助公安机关查破校内发生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。
(七)协助公安机关整治学校周边环境维护学校正常的工作、生活秩序。
(八)负责全校消防安全工作,落实消防法规要求,完善各项措施,定期培训义务消防队员、检查各项消防制度落实及设施的完好情况,对存在的消防问题督促整改。
(九)负责校区微型消防站和监控室的使用管理工作,做好监控资料保存和保密工作。
(十)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